中共平凉市委党校(行政学院)校(院)史资料征集公告
中共平凉市委党校(行政学院)校(院)史馆筹建工作已正式启动,为使校(院)史馆拥有丰富、翔实的史料资源,更好展示学校的发展历程、办学成果,增强广大教职员工的爱校情怀,充分发挥校(院)史育人功能,特向全校(院)教职工、离退休老同志及其家属、曾经在校(院)工作过的同志、广大学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平凉市委党校(行政学院)各个时期的实物及图片、文字等历史资料。
一、征集范围
1、在党校工作期间形成的史料:包括照片、文件、手稿、笔记、著作、回忆录、聘书、信函、报刊、荣誉证书(奖品)、纪念册、纪念品(纪念章)、通讯录、录音、视频等。
2、在党校学习期间形成的史料:包括历届毕业学员合影照片、参训通知、通讯录、结业证、学习资料、笔记本、作品(文章)、荣誉证书、学习用品、师生赠言、录音、视频等。
3. 省、市级领导、社会知名人士、专家等来校(院)视察、参观、访问、作报告的信函、照片、文稿、字画、题词、赠言、录音、视频等。
4.反映校(院)重大活动、重要事件、重点工程的文字资料、照片、音像资料、实物、书刊以及大型庆典活动收到的祝贺函电等。
5、与各级党校、高等学校、科研部门、出版部门等交流合作的资料、实物、照片等。
6、反映校(院)不同时期校园风光、建筑设施、教学设备、办校文档等资料、实物、照片、出版物、印刷品、凭证、印章、纪念章、牌匾、报刊杂志等。
7、各类媒体报道校(院)重要事件、活动、人物的特色资料。
8、其他有史料价值和陈列价值的资料与实物。
二、征集方式
1.捐赠。所有捐赠者,校(院)将向捐赠部门或个人颁发捐赠证书,捐赠物品展出时校(院)将以适当方式注明捐赠者。捐赠物品由校(院)史馆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登记造册,进行规范整理后由校(院)史馆永久保管。
2.代管与复制。对珍贵资料、实物,校(院)可代为保管(双方签订保管协议)或复制后返还原件。原件或复制件在校(院)史馆展出时将标明物品出处。
3.文字或口头提供。对本人或他人在校(院)期间工作、学习、生活撰写的文章,可用纸质或电子邮件寄送校(院)。对年事较高、不便出门的老同志,校(院)可派专人前往录音、录像,做好影像记录保存。
4.有重要校(院)史资料及实物征集线索的,也可向校(院)史馆筹建工作领导小组提供或转告。
三、征集时间
1.集中征集: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。
2.长期接受全校(院)教职工、离退休老同志及其家属、工作已调出同志、历届学员及社会各界人士捐赠各类史料实物等。
四、征集说明
1.提供的图片资料要附简要的文字说明,包括时间、地点、事由、人员的姓名及职务等。提供的实物要附简要文字介绍。
2.凡接受捐赠、复制的资料和实物归校(院)所有,校(院)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。
3、征集年限:1949年建校至今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单位:平凉市委党校(行政学院)校(院)史馆筹建工作领导小组
联 系 人:杨 媛(电话:17609339222)
传 真:0933-8712138
电子邮箱:331091957@qq.com
地 址: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泾河北路1007号
邮政编码:744000
中共平凉市委党校(行政学院)
校(院)史馆筹建工作领导小组
2022年10月31日